兩(2)年有限國際保修
Puma兩(2)年有限保修是自願性製造商保修。它所提供的權利獨立于消費者法律所提供的權利,包括但不限于和不合格產品有關的權利。Puma有限保修權益是附加于消費者法律所提供的權利之上,而非取代這些權利。
您的Puma手錶由Puma集團公司*按照本保修條款和條件的規定提供保修,保修期爲從原始購買之日起兩(2)年。Puma保修範圍包括材料和產品製造缺陷。需提供發票複印件或保修手冊上的經銷商印章複印件作爲購買憑證。
在保修期内,本保修僅包括手錶機芯、指針和錶盤。如果保修範圍内的部件在正常使用下發現材料或工藝缺陷,我們將負責免費(部件及人工費)維修或更換該手錶。
如需更換,Puma不保證您將收到同型號手錶。如果沒有您的型號,我們將提供一隻同等價值、類似款式的手錶。更換手錶的保修期爲從收到更換手錶之日起兩(2)年。
本保修不包括:
- 電池、外殼、水晶、錶帶或錶鏈的任何材料和工藝缺陷,包括外殼及/或錶鏈的電鍍。
- 由於不當使用、缺乏護理、意外事故、正常老化磨損而造成的損壞。
- 未遵循產品的防水等級(標記在產品上)護理説明而造成的進水損壞。
- 從未經Puma授權的經銷商處購買的產品。
如果手錶由於意外事故、除Puma授權銷售或服務人員以外的其他人的疏忽、未經授權的服務、其他非由於材料或工藝缺陷因素而造成損壞,則本保修條款無效。如果產品編號、日期編碼或其他跟蹤標記被刪除、修改或塗抹,則本保修條款無效。
上述保修和補救條款排除並取代任何其他保修、條款或條件、明示、暗示或法律規定的任何事情,包括但不限于,適銷性的保證、特定用途的適宜性、準確性、質量的滿意度、所有權及非侵權,Puma對所有這些都明確表示否認。Puma不應對由於銷售或使用該產品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附帶、相應、間接、特殊或懲罰性損失或責任負責,無論是基於合同、民事侵權(包括疏忽)、嚴格產品責任還是任何其他理論,即使Puma已被告知此類損失的可能性,並且即使此處規定的任何有限補救措施被視為未能實現其基本目的。Puma的全部責任應限於更換或維修購買價格所購買的產品,並由Puma自行做出選擇。
某些國家、州或省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隱含保修,或不允許限制附帶或相應損失,因此上述限制或除外條款可能在適用於您時受到限制。如果隱含保修不能完全排除,它們將僅限於所適用的書面保修規定的保修期限。本保修條款賦予您特定的法律權利;根據當地法律的規定,您可能還擁有其他權利。您的法定權利不受影響。
*901 South Central Expressway, Richardson, Texas 75080 US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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